
发布时间:2018-10-10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要求,受建设单位委托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开展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片区新龙岗学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片区新龙岗学校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龙岗大道以东、龙岗花园以西、海宝街以南。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含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建设和生活用房建设,以及绿地、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0391.84平方米(约合90.6亩),总建筑面积62593.3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5880.27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16713.09平方米;容积率为0.76,建筑密度为24.98%,绿地率为32.48%,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为27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为928个。
5、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建设期限为24个月。
单位名称: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敬之路3号天沐观湖国际名邸16号楼101室
联系人:卢工
电话:13767155158
Email:794785649@qq.com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将对您造成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引起群众不满的原因有哪些?
5、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哪些看法及建议?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